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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

廢電器及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

今早香港電台在星期六問責訪問環境局長邱騰華,提及廢電器及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政府建議向電視機、洗衣機、雪櫃、冷氣機及電腦產品,實施生產者責任計劃,市民日後購買(不是棄置)有關電器時需支付一百至二百五十元用作棄置處理費用。有關費用由零售商於單據分開列明,零售商有責任在出售電器的同時,免費回收客戶的舊電器妥善處理,而政府會提供土地及技術支援,設立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廠。

對於一般的電器用品,現時在街頭巷尾都有電器回收商,以數十至數百元收購,證明處理這些廢舊電器,大部份有利可圖,而市民亦有很大誘因,不把舊電器交給零售商回收。

最沒有回收價值的是舊電腦(包括手提電腦了),但由於電腦內有大量私人資料,換電腦時也會保留舊電腦一段時間備用,和把資料轉到新電腦,一般不會(也不應)把舊電腦交給零售商處理。

其實政府只需規定零售商在出售有關電器時有責任免費回收舊電器,再交給(或賣給)舊電器處理回收商集中處理。同時招標設立三數個舊電器處理回收商,按照指定程序處理便可。由於舊電器處理回收商的貨源已經由零售商收集,應該有利可圖,否則便向零售商收取處理費用。而零售商不可以把回收的電器當垃圾處理,否則便好像隨意傾倒建築廢料般受罰,零售商自然會把有關回收的費用反映在售價上,毋須政府費心。

為何政府要把事情簡單複雜化? 而一百至二百五十元的棄置處理費用亦太高了。

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

區議會選舉後感

我看到的區議員的作用,不外乎是向政府爭取有限的資源,投放在改善社區內的環境、衛生、設施和福利等事宜。

對於那些所謂重量級人馬,再「空降」到一個既非居住,也沒有工作的社區選舉,為的只是某黨的部署,跟本沒有歸屬感,作為選民的我,能祈望他/她對社區有何貢獻? 這類人在區議會選舉中大部分落選理所當然。

至於違反民意,不顧香港整體利益的公民黨,選舉失利,值得他們好好反省,他們成立公民黨的目的為何。

另外是只會攪破壞,從來沒有建設的社民連和人民力量,不但落選,而且票數嚴重偏低。

民主黨亦總體失利,選民更偏向於地區實幹派。

區議會選舉塵埃落定,對於今次的選舉結果,我覺得選民比以前更為理智。

不過我們不能用區議會的選舉結果簡單的引伸到立法會選舉,立法會的職能和選舉方式都不同,可能會有另一翻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