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3年9月15日星期日

郊野公園想都不能想?

******************************************
晴報:林超英、石鏡泉 各說各理 郊野公園想都不能想?

林超英:改變用途想法 思想癌細胞
...... 曾經為特首梁振英撰寫環保政綱的林超英,昨在facebook發文慨嘆:「只有錢而沒有生活甚至生命,可憐的人啊!」

公眾產業私有 多數人的損失
......

林當時表示,香港雖然地少人多,卻擁有四成郊野公園,且只要半小時車程便可到郊區親近自然,讓外國人稱羨,及是港人引以為傲的事,香港不應「自毀長城」。

對於陳茂波日前引述他人意見、提出探討發展郊野公園興建房屋,林超英直言想法猶如「思想癌細胞」,不應再想:「如果這裏(郊野公園)讓得一寸,遲些他就要一尺,接着他便要一丈,就變了無得頂的入侵,所以我認為想都不可以想!」

......

石鏡泉:用得其所不准用 恐腦鈣化

前天文台長林超英是我尊敬的學長之一,尊敬,是因為他有原則,他的一句不可打郊野公園主意,想下,都是「思想癌細胞」,警醒到我已身患「思想癌」,因為我不單打了郊野公園的主意,更住在郊野公園內,當然是已有癌。

考慮年輕無殼一族的辛酸

......

...... 以我已住了入郊野公園的人言,我是希望郊野公園內的屋,愈少愈好,物以罕為貴,爛屋都可以當金屋賣,而是我不能不考慮到不少無殼一族,日後居無其屋的苦楚,又或者供貴樓的辛酸,我都是窮人過來,有幸搵到個錢買到樓,但由於以前特區政府的失誤,少建了40多萬間樓,要如今趕急補回,沒有地又怎成?

不少人認為可以收地,建樓重建等等,唉,窮人已餓到要命,你才去開田種禾,到有米時人已餓死。同樣,你要去收地,有哪個地主不是吊高來賣?時日遷延不在講,到收齊「貴地」建樓時,我們的80後、90後,也不是要無端買貴樓?林師兄又於心何忍?

打小量地皮主意 建廉租屋

為求盡快使我們的下一代能盡快有樓,有平樓,請問林師兄可否同意:

  1.只打建40萬間樓的郊野公園地皮主意;

  2.這些樓不是建豪宅/私樓,而是建廉租屋;

  3.無殼一族可平租住這些樓(不賣的),為期五年或十年,請在這五年,十年內努力打拼,儲錢去買私樓;

  4.這些今時供年輕人住的租樓,在十多廿年後,改租與老人家,不少今時五十歲的老人家,其退休儲蓄不多,分分鐘不夠過世,屆時有這些平租樓可過世,亦是政府所必要承擔的福利。

......

正是宇宙皆萬物,萬物皆有其用,只要善用,便是用得其所,如果連用得其所也不准用,怕是「腦鈣化」了。

******************************************

晴報和經濟通亦在912日開始了一個讀者意見投票,直到9158時,投票結果如下:

林超英早已有屋有錢,追求更高尚的人上人生活,認為面子(引以為傲)和享受(要半小時車程便可到郊區親近自然)非常重要,所以一吋都不能讓,那管這是建築在數以十萬計的人的痛苦之上。

石鏡泉雖已上岸,但自小家貧,深明窮人苦況,務實行善,認為『宇宙皆萬物,萬物皆有其用,只要善用,便是用得其所,如果連用得其所也不准用,怕是「腦鈣化」了』,不用郊野公園難以救近火。

香港的郊野土地(包括郊野公園、濕地、海岸公園、林地、水塘區等)共佔全港土地的七成(不是四成),已發展的土地只有24%,住著我們七百多萬人,人均居住面積,不但比其他的先進城市少,而且比落後我們很多的城市都要少。無論樓價或租金都非常昂貴,世界數一數二,令不少人陷於水深火熱,生活艱難之中,劏房、籠屋應運而生。現在特區政府要加快推地和建屋,舒解民困,奈何土地缺乏,各種用地都有爭議,造地需時,難以解決。

我們可以批評各屆政府如何錯誤,造成今天的局面。但是在批評與責罵的同時,只需把鄰近市區的郊野土地減少2-3%,便有足夠土地供數十萬的人居住和配套設施使用,可以在短時間內解決很多人的困境,亦使市區的擠迫情度不再惡化,同時亦要積極造地,保持土地的供應與需求的平衡。


七成的郊野土地減少了2-3%,仍然接近七成,仍足引以為傲,仍可以半小時內便到郊區親近大自然。如果這小部分的郊野土地也吝嗇不讓,只會造成人民怨氣更深,市區建築更密集,遊樂休憩設施更少,交通更擠迫,屏風和熱島郊應加劇,全港數百萬市民的生活質素都要下降。

2013年9月11日星期三

可否考慮開發部分郊野公園?

香港樓價之高,數一數二;人均居住面積之低,怨聲載道;商鋪租金之貴,世界知名。要求增建房屋之聲不絕,政府亦知道問題所在,奈何土地缺乏,建屋無地。

日前發展局局長在局長隨筆中引述在一個土地講座中,有建議探討開闢佔全港土地面積七成(後來被更正為四成)的郊野公園:「是否全都不能碰、不能發展呢?」(註1)立即引發很多對立的討論,正反兩面各有支持者。

首先我們看看香港的土地用途分佈(註2)

用途
面積
(平方公里)
百分比
已開發土地
265
23.9%
農業
68
6.1%
林地/灌叢/草地/濕地
738
66.6%
水體(如水塘、河流等)
30
2.7%
荒地
7
0.6%
總數:
1108
100%


其中郊野公園有24個,佔地面積434平方公里(39.2%),屬於受保護的土地。受保護的土地除郊野公園外,還包括有海岸公園濕地具特殊科學價值的土地等共705平方公里,即佔全港土地的63.6%(註3)。說香港的郊野公園佔全港土地面積七成雖然不對,不過說香港未開發的大自然土地有七成應該不錯,而且絕大部分是政府土地,沒有收地、官商勾結、拆毀農民家園等問題。

香港已開發的土地只佔約24%,居住了七百多萬人,如果增加10%(即全港土地的2.4%),已經是相當於70萬人使用的土地。我的看法是應該檢討鄰近市區的包括郊野公園在內的所有未開發的大自然土地,遠離市區的大自然土地仍然繼續保留,對全港整體大自然土地減少得不多,影響輕微,但是對香港很多居民的生活質素提升卻不少。

當沒有新土地可以供應開發時,政府便只有向現時市區的人口和建築密度打主意,無論是交通、空氣、境觀、休憩地方、社區設施......等等全受影響,不但令現在的無殼蝸牛持續生活艱難,已經買了樓的業主同樣要面對生活環境變差,經濟發展不前的景況。

難道真是「拔一毛而利天下,吾不為也」?

註:
1)資料來源:香港發展局 http://www.devb.gov.hk/tc/home/my_blog/index_id_32.html
3)資料來源:優化土地供應策略:維港以外填海及發展岩洞 http://www.slideshare.net/hklandsupply/pe1-td2-10dec2011land-reserve